1、對投保科技保險的企業,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給予補貼,由縣區開發區統一申報,給予其申報保費50%資助,由其兌現給企業。
2、設立專利質押貸款引導基金,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以專利質押貸款方式融資,對企業貸款額達到1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貸款利息和專利評估費一次性50萬元補貼。對開展專利質押的擔保機構,擔保額達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擔保機構50萬元獎勵。
3、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或試點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4、對獲得國家專利金獎的企業,獎勵創新團隊50萬元。
5、符合我市平臺管理要求,經市科技部門認定或備案的各類新建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給予50萬元資助;
6、鼓勵發展知識產權等科技服務業新業態,重點支持企業內部研發機構成為面向社會提供專業化服務的獨立法人單位;新成立從事專利運營、數據分析服務的知識產權企業;對經審核備案的科技服務業新業態企事業單位,其當年新業態服務性收入超過1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獎勵。
7、對單位和個人申請(進入實審階段)、授權的發明專利,當年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審階段)達到30件、50件,當年發明專利授權5件以上,專利貫標試點企業通過達標驗收,專利服務機構新增托管企業(專利)達到100家以上,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我市發明專利并獲授權的,根據實際數量由縣(市)區、開發區統一組織申報,給予縣(市)區、開發區一次性50萬元以上獎勵,由其兌付單位和個人。
(具體實施細則:對單位和個人申報的發明專利(需電子申請)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的,每件分別給予單位(專利研發管理團隊)和個人1000元、500元獎勵;對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和個人,每件給予單位(專利研發管理團隊)和個人5000元獎勵。對單位和個人當年獲得發明專利授權5件以上,給予單位(專利研發管理團隊)和個人5萬元獎勵;對當年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審階段達到30件、50件的企事業單位,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專利貫標試點企業通過達標驗收,給予5萬元獎勵;對專利服務機構新增托管企業(專利)達到100家以上,給予5萬元獎勵;對我市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本市發明專利當年獲授權的,給予授權發明專利每件1000元獎勵)。